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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顺恺(郑州大学)
7月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对“自媒体”作出一系列严格规定。(7月10日 人民网)
“自媒体”一般是指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近年来,因其平民化个性化、低门槛易操作、交互强传播快等特点,在提供丰富网络生活的同时,也存在可信度低、信息良莠不齐等问题。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可以说是对症下药,既治“标”又治“本”。
“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从信息的源头整治,将照亮“隐身”的传播者。匿名性是互联网用户数据化生存的基本特点之一,在互联网中,用户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任何角色。而在“自媒体”生存模式下,一些隐匿的受众成为隐匿的传播者,一些虚假、非法信息肆意传播而难以追溯源头。今年初,抖音就曾发布规范整治平台上部分假冒医生账号。《通知》的发布将为照亮隐匿中的信息来源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从信息的本身整治,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把关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自媒体”的隐匿性传播特质让虚假信息的制造发布成本低廉、风险微小;另一方面,“自媒体”生存的环境——依托社交网络构建的互联网信息传播模式,使流言得以高速传播。《通知》中的这些举措将重塑新媒体环境下的把关机制,一方面要求平台负起真实性把关的责任,另一方面通过虚假性标注将虚假信息阻塞在流通传播过程中。
“规范账号运营行为、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从问题的根源整治,将从根本上清扫、规范“自媒体”运营,遏制不良风气。对于某些“自媒体”来说,生产部分博眼球、虚假虚构信息甚至假新闻,究其目的是为了将获取的流量“变现”,完成信息产品的“二次售卖”。让此类“自媒体”空有流量却无法变现,能从根本上整治自媒体生产虚假、低俗、有害信息产品的风气。
“严格违规行为处置、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从整治的手段、力度上下功夫,将促进管理进程的顺利推进。这彰显了网信部门对“自媒体”整治的决心,也是保障以上举措有力、有效施行的补充,将切实保证“自媒体”生产运营环境的规范治理。
自个人门户兴起、社会化传播主导信息传播环境以来,人们可以说苦“自媒体”不实信息久矣。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是对部分生产传播虚假、不良信息的自媒体发出的严正警告,几项措施均切中问题关节,可以期待《通知》将为“自媒体”环境带来正本清源之效。